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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15vip太阳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经院党﹝2019﹞20号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3/22 16:31:19】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作者:殷东梅】 【 关 闭 】

各单位:

《15vip太阳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9320日学院党委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 《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2.《师德师风考核教师自评表》

3.《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表

4.《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评教表》

5.《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15vip太阳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15vip太阳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教师立德树人责任意识,激励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 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精神和《15vip太阳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合经院党﹝201865号)的规定,结合15vip太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与考核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着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基本要求

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有教学任务的校内(专任、兼课)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

第四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详见《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

第五条  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长:马丰年

副组长:沈宏毅、章六七、段茂丽、许克维

  员:陈伟邦、徐家毛、张开峰、吴鹏、江七一、束庆玲、杨云霞、马文霆、刘爱华、仇志芬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做好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党委关于师德师风考核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指导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3.制定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

4.负责向院党委或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报告考核工作情况、提出书面考核意见或建议;

5.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教学系部做好师德师风考核及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

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许克维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开峰兼任副主任。

考核工作办公室职责:

考核工作办公室作为考核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全面承担领导小组各项职责的具体实施。

(三)教学系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第六条  考核程序与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合进行,一般应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和12下旬进行。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考核,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考核程序为: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综合评定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公示后报院考核工作办公室。

(二)组织评议

    1.教师自评。教师对照《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逐条进行自我评议,填写《师德师风考核教师自评表》(附件2),确定本人师德师风分值(权重10%)。

2.教师互评。以教学系部为单位,对照《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相互评议,填写《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表》(附件3),确定被评教师分值(权重20%)。

    3.学生评教。由教学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问卷、座谈等方式,向学生调查承担本系教学任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评教表》(附件4),确定其分值(权重40%)。

4.综合评价。由教学系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表现进行检查、记录、收集、整理,对本单位每一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价,确定该教师师德师风分值(权重30%)。教学系部考评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为自己评分。

教学系部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将本单位教师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综合评价等四项两个学期得分的平均值列表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办公室。

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学生评教(权重70%)、综合评价(权重30%)两项考核。

(三)确定考核等次

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考评总分90分以上;

合格:考评总分80-89分;

基本合格:70-79分;

不合格:考评总分70分以下(不含70分)。(评议某一教师师德师风为不合格时,要备注说明不合格的原因,无说明原因的视为无效)。

⑵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由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办公室对各系部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汇总,公示年度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3天内申请复核,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材料存档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办公室填写《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经教师签字确认后,记入师德师风考核档案。

第七条  评选师德模范

学院师德模范评选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在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中,评选出一定比例(具体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教师,作为“师德模范”的初步人选,经学院党委审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学院授予“15vip太阳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师德模范”荣誉称号,并予以适当奖励。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

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

(二)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

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同等条件下,获得学院“师德模范”的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教坛新秀”、专业带头人选培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

(四)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所在系部要对其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帮助其整改。

(五)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进行诫勉谈话,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必要时调离教师岗位。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

第九条  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院党委对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各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系部是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二)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是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开展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和综合评定,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

(三)要在不同的层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相关规定,引导教师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

(四)着力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强化师德师风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各系部及相关处室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发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应及时纠正,并做好劝诫、督促、整改工作。

(五)建立问责机制,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

内容

基本要求

扣分细则

坚定政

治方向

(分值:10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定为不合格。

2.从事宣扬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行为,定为不合格。

3.参与封建迷信、色情和邪教等活动,损害教师形象定为不合格。

自觉爱国守法

(分值:10分)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的稳定与和谐。

4.服从教学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落实。积极参加学院集体活动和系部教学活动。

1.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定为不合格。

2.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节严重扣10分;情节较轻扣5分。

3.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学院给予行政处分的,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达不到行政处分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和管理,扣10分;工作拈轻怕重,挑肥捡瘦的,一次扣5分。

5.无故缺席学院集体活动和系部教学活动,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6.不按规定交送教学基本材料(授课计划、教案、考卷、学生成绩、工作总结等)一次扣5分。

传播优秀文化

(分值:10分)

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1.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定为不合格。

2.不遵守课堂纪律,长时间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扣5分。

潜心教书育人

(分值:10分)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2.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对学情不研究,无理拒绝学生的正当要求,教学态度不端正,备课不认真,敷衍教学,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扣5分。

2.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且能立即纠正的,扣5分。

3酒后上课,定为不合格。

4.无不可抗拒的原因,上课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一次各扣3分;无正当理由缺课一节扣10分;无正当理由,上课会客或离开教室达10分钟以上,一次扣3分。

5.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影响正常教学,一次扣3分。

6.不按照《授课计划》布置作业,扣5分;批阅作业不认真,扣3分。

关心爱护学生

(分值:10分)

1.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2.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1.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且认识态度较好的,扣10分。

2.实施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且认识态度较好的,扣10分。

3.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情节严重的,定为不合格;情节较轻且认识态度较好的,扣5分。

4.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严重伤害的,定为不合格;轻微伤害的,扣10分。

5.疏于课堂管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视而不见,学生意见大,课堂秩序混乱,一次扣3分。

6.在对学生的调查中,学生满意度或认可度排名位于本单位末位的,扣3分。

坚持言行雅正

(分值:10分)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2.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1.有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和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定为不合格。

2.有不文明的言行,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的,扣5分。

遵守学术规范

(分值:10分)

1.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2.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1.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定为不合格。

2.以欺骗组织的手段,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扣5分。

秉持公平诚信

(分值:10分)

1.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2.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定为不合格。

2.在监考或评卷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试卷泄密、大面积作弊、雷同试卷等,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扣10分;情节较轻,被系部负责人指出后,认识态度好的扣5分。

坚守廉洁自律

(分值:10分)

1.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2.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定为不合格。

2.要求、暗示学生及家长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由学生及家长付费),被举报调查属实的,扣10分。

3.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扣5分。

积极奉献社会

(分值:10分)

1.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2.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定为不合格。

2.不接受学院安排的公益及服务社会活动任务,扣10分;虽已接受,敷衍行事,扣5分。

 

 

附件2

师德师风考核教师自评表(表2

教 师 姓 名

 

合计

基本要求

坚定

政治

方向

10

自觉爱国守法10

传播优秀文化10

潜心教书育人10

关心爱护学生10

坚持言行雅正10

遵守学术规范10

秉持公平诚信10

坚守廉洁自律10

积极奉献社会10

赋分

 

 

 

 

 

 

 

 

 

 

 














 

 

附件3

   师德师风考核教师互评表(表3

被 评 教 师

 

合计

基本要求

坚定

政治

方向

10

自觉爱国守法10

传播优秀文化10

潜心教书育人10

关心爱护学生10

坚持言行雅正10

遵守学术规范10

秉持公平诚信10

坚守廉洁自律10

积极奉献社会10

赋分

 

 

 

 

 

 

 

 

 

 

 














 

 

附件4

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评教表(表4

被 评 教 师

 

合计

基本要求

坚定政

治方向

10

自觉爱国守法10

传播优秀文化10

潜心教书育人15

关心爱护学生15

坚持言行雅正15

秉持公平诚信15

坚守廉洁自律10

赋分

 

 

 

 

 

 

 

 

 












 

 

附件5

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表5

序号

教师

姓名

教师

自评

10%

教师

互评

20%

学生

评教

40%

综合

评价

30%

得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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